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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购房时只登记女方名字,分手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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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购房时,只写女方名字,男方无权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为结婚做准备而非赠予女方,男方也可主张分割,但比例需考虑双方出资比例等因素。未婚购房时,只写女方名字,分手后的分割方式如下:该房通常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但若有证据证明所购房产为结婚做准备而非赠予女方,即使登记在女友名下,男方也可主张分割。具体比例应综合考虑双方出资比例等各种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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