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方一般没有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守约方的权利,违约方无权行使法定解除权,故违约方无权主张解除合同,在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下,应判决违约方强制履行合同。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