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但不能申请破产。破产清算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并处理破产财产。清算组包括股东、相关机关和专业人士。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以申请财产或证据保全,但需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提供担保。原告应以公司为被告,若将其他股东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应告知变更或驳回起诉。其他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参与诉讼。
法律分析
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应予准许。
拓展延伸
股东申请破产清算的资格要求及相关条件有哪些?
股东申请破产清算的资格要求及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股东必须是公司的合法注册股东,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其次,股东需要证明公司已经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无法继续经营,且破产清算是唯一的解决方式。此外,股东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债权人名单以及破产申请书等文件,以支持其申请。最后,股东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总之,股东申请破产清算的资格要求及相关条件是多方面的,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法律和实际要求,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并进行破产清算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在此过程中,股东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和条件。首先,股东必须是合法注册的股东,并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其次,股东需要证明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或无法继续经营,并且破产清算是唯一的解决方式。此外,股东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债权人名单和破产申请书等文件来支持其申请。最后,股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因此,股东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满足多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