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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经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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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行政复议期限通常为60天。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道理交通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道理交通管理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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